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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叶制药肝素类产品研发生产改扩建项目环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1:23:35
    受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二叶制药肝素类产品研发生产平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9.01.01)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二叶制药肝素类产品研发生产平台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安民路2号
    总 投 资:6000万元
    建设内容:为满足研发及生产需求,拟利用厂区西北侧预留的5000平方米空地,扩建肝素类产品研发生产平台项目,建成后用于研发及生产肝素类原料药。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肝素类产品5000kg(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除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包括工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等)得出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现状进行调查,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分析本工程的规划相容性和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附近、受本项目影响或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通过来访、传真、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看法。
    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安民路2号
    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0512-68201034
    电子邮件:xujun@szerye.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2372282
    电子邮件:zhangli123@jesp.com